最后,我会分析一点点其中两个人的个性。
Vincent and Jules两个人性格上截然相反。Jules是那种把工作当成生活的人。他欣赏自己的能力,知道自己就是干杀手这块料得。这份工作,他表面上干得很随意,却不代表他怠慢,这是对工作的一种最高领悟。对他,工作既是“完成人物,让老板省心盈利,又能让自己的优点发扬光大,何乐而不为呢? Jules 的职业精神在两个地方被观众挖掘,
1, 早餐的部分。 在进到brett家后,Jules 大摇大摆地吃起了他敌人的汉堡。其对话颇有意思。因为语言的关系,可能一些观众不能领会Jules的搞笑精意。 可是,有一点,jules 本身的人格魅力被这个事件衬托。 比如,Jules 在进门的时候就已经胜券在握,他去接收东西,顺便还要惩罚这些被判他老板的人。 他的心态不是要和敌人Brett来一场血战,而是要耍耍这个敢和他老板作对的人。 Jules然后借题发挥,指着Brett的早餐,说自己最喜欢汉堡。Brett此时已经是瓮中之鳖,怎么不领会Jules的意思。赶紧把正要享用的早餐送上。 Jules一边吃一边嘴里还不饶人,充分显示了他的局势的把握(control) 吃完汉堡,Jules 还要喝人家的雪碧,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口干,能不能喝点东西冲一下”, 让brett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是jules的气势逼人,直让对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最为称奇得,还要数 Samuel Jackson 出神入化的演技,他故意在吃汉堡的时候大力地咀嚼口中食物。他喝雪碧的时候还像小孩子一样睁着大大的眼睛用吸管拼命地吸食,一直到都喝到瓶子都空了,只能吸空气了,才放下。最后,他在吃完喝完还要很满意地张口吐气,好象用自己的表演在对brett说:“你的东西真的很好吃。” 遗憾地是:jules没有说谢谢。 他说“真过瘾”。(It hit the spot)Samuel Jackson这一段演技深入人心,叫人叹为观止。
2,其二,Jules每次在终结敌人生命的时候,总要读圣经里的一段话(西结书25章17节的原文)。对次,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是觉得那样做很cool. 很有噱头。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我自己不会去想这些话的意义是什么。我只是觉得说这些话是我要杀那些狗娘养之前来的前奏。 Cool这个字,是jules的人生格言,他在遇到每一个生死关头,都能轻松应对(chill)Jules喜欢在他的话中加入一些“reference” 比如,他在最后关头,被Yolanda用枪指着头(因为他也用枪指着Yolanda老公的头), 还有工夫开玩笑。“We are not gonna do anything stupid, are we? We all gonna be three little Fonnzies here ( 注: Fonzie是欢乐时光的主角)。 这进一步体现了Jules的控制能力( Control)之后,他一步步地让Yolanda(用枪对着他脑子的人)把枪放下,最后实现和平解决。
其实,Jules每次杀人前要说的话。并不是西结书25章17节的原文,编剧故意把那段话改变得颇有气势,衬托出Jules这种主宰生杀大全的“神 (Lord)”
The Path of the righteous man is beset on all sides, by the inequities of the selfish, and the tyranny of evil men. Blessed are those, who in the name of charity and justice, shepard the weak, through the valley of darkness. For he is truly his brother‘s keeper, and the finder of lost children. And I will STRIKE down upon thee with GREAT vengeance and FURIOUS anger, THOSE, who attempt to poison and destroy my brothers! And you will know, my name is the LORD, when I lay my vengeance upon thee!
翻译: 行大道的拥有真理的人总是会被那些自私邪恶的小人所陷害。 以上帝之名,正义和善意的他终将带领人们走出黑暗。 因为,他是他兄弟们的守护,和孩子们的英雄。 而我, 会用一切来收拾那些阻止我那伟大兄弟的人,叫他们领略什么是真正的狂暴,什么是真正的报复。 那些,想要毒害我兄弟的人,只会万劫不复。 到那时候,你才会相信我是谁――――――――――当我报仇的时候。 我叫上帝
Vincent与Jules做事的理念相反,Vincent 让我想起了无间道里的梁朝伟。注意,Vicent不是卧底,但他却有一颗甘于平凡的心。他话不多,只是做应该做的事情。他胆子不大也不小,处理事情会紧张但也拼命。 他的专业在于,不节外生枝。 体现在两个方面
1. 他和Jules是老伙伴,两人在奉命去Brett家找回“皮箱“(Breifcase)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搜索房间里每一寸土地。当他终于找到皮箱时并打开后只因为要回答Jules的话,才说了一句“we happy,phhhh” 他是一个不显山露水的角色,正好和他的”黑色伙计“形成对比。一个黑人,一个白人,一个说话,一个做事。
2. 他不如Jules那样老练,做事情像是小店员一样站站刻刻希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但最近,他的老板(Marcellus Wallace)要他去陪“其夫人(Mrs Wallace)玩。 这可把Vicent吓坏了。 他是进退为难。 他紧张的要命,并且还在他朋友开他玩笑的时候表现出一副沉着的模样。 他对自己的伙伴说:“听着,我不是傻瓜。行不?他是老大的老婆,我会离她尽量远一点,闭上我的嘴,然后吃我的东西。然后傻呵呵地听她讲垃圾笑话。” 他的同伴回答更是一气呵成。“ Hey, my name is Paul and the shit is between y’all (一定要听英语原版,才能听出味道) 当他真的和自己的女主人出去的时候,他又显得像个孬种,不敢搭话,只想着时间赶紧过去。 他的女主人 (Mia Wallace)则表现得异常大方。两人最后开心回到家,vincent 只好不断劝自己要早点走早点回家。